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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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院〔2023〕2号),经学院相关领导批准,现组织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并就做好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人员为我院在职教职工,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课题主持人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硕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予以推荐。

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以往承担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必须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申报课题已在省市及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不能同时再申报本类课题。

(三)主持人须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已结题。

二、选题要求

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课题要围绕《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选题,从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三个方向确定选题,突出课题研究的决策参考价值、理论创新价值与实践应用价值。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1013日结束。

(二)课题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请评审表》和《设计论证活页》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3份)报教科研中心。

(三)教科研中心组织课题评审小组对上报课题进行统一评审,择优上报。

(四)联系人:王瑞宙,联系方式:0310-8571578,邮箱:jnjsxyjky@163.com